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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5日讯(记者刘骄骄)7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召开的2018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至2017年间,海南省累计资助学生1777.34万人次,累计资助的资金总额为100.53亿元。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6日—9月14日,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并提交申请。
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党和政府强力推进的民生工程。2007年至2017年间,我省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学生1777.34万人次。资助学生人数从2007年的113.49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193.85万人次,增长了70.81%,年均增幅5.5%。11年间,我省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的资金总额为100.53亿元。资助金额从2007年的1.48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5.85亿元,增长了近10倍,年均增幅26.76%。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家庭贫困的高等学校学生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在入学时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校内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其他奖助学金的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海南全面免除城乡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并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学习生活费用品费补助、伙食费补助,教育扶贫移民学生可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获得每年200元的交通费补助。
普通高中阶段,海南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特殊困难学生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可享受生活费、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
中职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为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教材费,并免除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的学费。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免学费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免除住宿费和教材费。海南大部分市县所辖中职学校已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四免一补”政策。